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休探亲假有哪些规定?
20年来生孩子费用涨百倍 家长感慨孩子是钱堆的
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您知道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如何处理吗?
您知道晚婚晚育享受什么待遇吗?
一个人要花多少钱才够一生?最低限额:397.2万
社会扶养费征收政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且女方达到再生育年龄,经申请,由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 只有一个孩子,经市病残儿鉴定小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 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养)育的。
(四) 再婚夫妻一方计划内生育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
(五) 双方均为农民,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孩子的。
(六)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女方是农民,并且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 女方是农民,并且只有一个女孩的。
(八) 双方均为农民,其中一方是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并且只有一个孩子的。
(九) 同胞兄弟两人以上均为农民,只一人有生育能力,并且只有一个孩子。
(十) 农民中的有女无儿户,其中招婿的一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十一) 双方均为农民,其中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并且只有一个孩子的。
(十二) 经省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准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再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 怀孕后无正当理由,擅自进行引产的。
(二) 生育后自报婴儿死亡,无确凿证据证明死亡和死亡原因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C〕2004-2006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2号  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电话:(0991)4649755  传真:(0991)4649739(fax)
设计制作:鼎联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