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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8月2日讯:据新华网报道,今年起,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额度不低于每年600元。这笔钱放到缺少医疗、养老保障的农村,放到贫困落后的地区,要增“重”不少。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政策意味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策略的根本转变:由以往的“处罚多生”,转向“奖励少生”和更多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保障。相信随着政策的推行,终能破解“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难题。
近日,内蒙古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儿童案,广西玉林特大贩婴案也终审判决。两桩大案,有许多细节极其相似:均以女婴为主;婴儿主要来源均为当地医院和个体诊所,产妇超生得女,要么主动送人,要么就丢在医院。
溺女,弃婴,甚至是自觉地将生孩子作为牟利手段,根源在于贫困与愚昧,而且源远流长,是我们“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批判农民们抱着“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老脑筋是容易的,用粗暴的语言或惩罚去迫使他们作出牺牲也是容易的———以“罚”为主的副作用之一,是教农民们更看重了“生男”的意义,更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
必须认清的是,我们其实处在一个观念改造进程中,纠正重男轻女之风,需要的是艰苦、耐心的努力,已倡导计划生育的30年,也许只是其中一小段。发展经济,普及教育,是长远而根本的出路,没有这两者,所谓“生命意识”,只是书生侈谈。
要尽快改变现状,必须要让农民生有所乐,老有所养,而不必寄厚望于“养儿”与“传宗”。比如,在沿海地区也才起步建设的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一旦普及,也许才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不必再特别“关爱女孩”的时候。计生奖励扶助金正是其中一种,若真正形成制度,便是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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