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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成因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目前主要表现为男性多于女性。其成因比较复杂,究其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认识不到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大,各地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上,因而群众选择出生人口性别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近几年来,虽然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也加大了工作力度,但有些人仍没有真正认清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对未来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更没有真正从全局的高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社会稳定的高度和事关中华民族兴衰与子孙后代幸福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因而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决心不大,要求不高,抓而不力,成效不明显。
传统观念影响深,现实需要为防老。由于几千年传统的生育观念的影响,群众中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仍然存在,这种深层的文化理念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另外,还存在着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措施不健全,有女无儿户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农村宗族观念对人们生育观念的影响比较深等因素。存在决定意识,只要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传统的以家庭养老的方式没有彻底改变,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恐怕就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转变。
综合治理局面未形成,非法手段禁未止。过去,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虽有计生部门在抓,但因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难以抓好。在控制措施上,虽然各地都曾作出过禁止使用B超等非法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的规定,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少数医务人员特别是一些个体行医者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淡薄,滥用现代技术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这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
打击处理难度大。一是发现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都是暗中操作、私下运作,隐蔽性很强,很难被发现。二是非法终止妊娠的方式方法多样,调查取证难。三是处理难。一些地方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非法性别鉴定者或终止妊娠者,一旦着手处理时,有的部门却不配合,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都来干扰,导致处理很难到位,起码是不能从重从快处理。
基层管理漏洞多。一是减少了孕检次数,孕情跟踪不到位,给选择性别引流产带来了时间上的方便;二是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平时工作中没有过硬到位的措施,事后又没有逆向查找和责任追究,对违法乱纪人员打击不力,姑息迁就,少数政策观念和责任心不强的基层干部,甚至迎合部分群众“生男即止”的心理。三是对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管理时有空当,使其有条件任意选择。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对策思考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全省来讲,这项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难度还很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各级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案件,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
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难事,又是非抓紧抓好不可的大事,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得如何,从根本上讲是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是工作力度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情况再复杂,也会化复杂为简单;困难再大,也会拼全力排除;工作再难,也会克难制胜。因此,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宣传教育要不断深化创新。要继续深化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坚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移风易俗、建设少生快富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普及文化教育、解决养老等问题相结合,为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合治理局面要加快形成。要层层建立由政府领导带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严格检查。计生部门要在协调督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检、法等部门要在案件的查处上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卫生和药监部门要在医疗、药品市场管理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要加快建立省、市(州)、县、乡际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实行内外并举,联防联治。
孕情管理要继续加强。一是要建立孕情档案。二是要落实孕情报告制度。三是要坚持孕情月查。四是签订孕情管理服务合同。五是要实行定点分娩。六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包干到人。
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机制要逐步建立。要加快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和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使生育女孩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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